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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直接关闭虚拟币交易平台?

在监管部门看来,借助虚拟交易平台开展的“炒币”活动纯属投机,对实体经济鲜有益处,却集聚了较高的金融风险。早在2013年,央行等五部委就曾发文明确,将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而非货币,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等。

结论是,数字货币交易平台确实存在被欺诈的风险,尤其是一些打着传销旗号的骗局。这类骗局通常利用投资者对数字货币的热情,通过操纵交易行情、设置诱人的拉人头奖励和升值承诺来实施诈骗。

虚拟货币骗局遭央视揭露,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这类网络传销案早在三四年前就已出现,国外则更多。这类案件特征明显,基本都是用新的虚拟货币相关概念炒作,虚拟货币骗局遭央视揭露。 虚拟货币骗局遭央视揭露1 日常生活中,经常有陌生电话号称免费拉人进股票群;网络平台上,也经常有各种股票讲课的广告。

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应答时间:2021-11-3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任何以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或虚拟货币投资中介服务为名,自称合法注册的机构,在中国都是非法交易机构。即使是在境外注册的虚拟货币平台,也禁止提供人民币与虚拟货币(包括USDT)之间的直接兑换服务,投资者只能找到货币交易商或其他投资者进行相应的兑换交易。

数字货币交易所在中国被禁止,在宣布ICO是非法融资行为后,央行同时把为虚拟货币提供交易、兑换、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也列为禁止项,这意味着数字货币交易所在中国目前也是不合法的。